关于举办第十五届上海市青少年科学影像节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6-04 14:33:41 阅读数:77

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落实《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纲要(2021-2035年)》《教育部等十八部门关于加强新时代中小学科学教育工作的意见》部署要求,促进科学影像类科普资源的创作与推广,鼓励青少年以短视频、动画等手段参与科普创作,提升科学与艺术融合能力,由中国青少年科技教育工作者协会(以下简称“协会”)主办,《中国科技教育》杂志社承办,中国科技发展基金会、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支持的第十五届全国青少年科学影像节活动(以下简称“全国影像节活动”)将于2025年继续举办。2025年上海市青少年科学影像节活动为全国影像节活动在上海地区的选拔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指导单位:中国青少年科技教育工作者协会

主办单位:上海市青少年科普促进会

二、活动主题

探求科学世界 感受光影魅力

三、活动内容

围绕活动主题,聚焦科学知识传播,倡导科学方法,展现科学探究成果,鼓励运用当下先进的新技术、新手段进行视频创作,将科学与艺术巧妙融合,以更具创新性和吸引力的方式呈现科学内容。作品类别分为四类:科学探究纪录片、科学微电影、科普动画和科学家主题剧目。

四、参加对象及方式

1.参加对象

在校大学生(含高职)、高中生(含中职)、初中生和小学生均可个人或团队形式报名参加。

2.活动接受个人或集体申报。每项作品辅导教师不得超过2人,主创人员不得超过5人,且不得中途更换或跨组别组队。每位学生在当届活动中仅限申报1件作品。

3.科普动画类与科学家主题剧目类作品仅限大学生(含高职)和高中生(含中职)申报。

五、作品要求

1.思想性:作品内容健康向上,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尊重民族文化传统与公共道德,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品应传递积极向上的信息,弘扬科学精神和社会正能量。

2.原创性:作品由学生自主选题并独立创作完成,无版权争议。严禁抄袭或剽窃他人作品,一经发现将取消参评资格。

3.科学性:作品围绕活动主题展开创作,内容真实、论据充分,材料、数据及结论科学可靠,能够反映事物的本质和内在规律。通过科学的方法和视角诠释科学现象或问题,确保内容的准确性。

4.艺术性:作品在表现形式上应具有较高的艺术水准,注重画面构图、色彩搭配、音效设计等方面的表现力。通过富有创意的艺术手法,增强作品的视觉冲击力和感染力,使观众在欣赏过程中获得美的享受。

5.完整性:作品需具备完整的声画要素,能够有效传达理念、阐释科学知识。叙事结构清晰,逻辑严谨,情节完整,确保观众能够顺畅理解并接受所传达的信息。

六、作品类别

本次活动作品类别分为四大类,鼓励青少年围绕生活现象、科学原理、科技实践和科学家事迹进行创意表达:

1.科学探究纪录片:以真实的科学探究过程为核心,运用科学方法解读自然现象或社会问题,内容必须基于事实,不得虚构,通过艺术化的影视手段展现科学探索的魅力,引发观众对科学的思考。

2.科学微电影:围绕具有科学价值的主题创作剧情短片,需包含时间、地点、人物、情节等要素,注重剧本创作,讲好科学故事,兼具观赏性与教育意义。

3.科普动画:采用简洁、生动、富有创意的艺术表现形式,围绕生活中常见的科学现象或抽象科学知识进行动画创作,增强趣味性和传播力。

4.科学家主题剧目:以科学家为主题,展现科学家的成长故事、人生历程、科研精神、创新思维、家国情怀等,形式为话剧、音乐剧、舞剧、情景剧等舞台剧。

七、作品标准

1.时长:科学探究纪录片时长4-8分钟,科学微电影时长4-8分钟,科普动画时长2-4分钟,科学家主题剧目时长为20-25分钟。

2.格式:作品采用MP4格式文件。画面比例为4:3,分辨率为720×576(像素);或画面比例16:9,分辨率为1280×720(像素),建议视频码流(单位时间的数据流量)在2000-2500Kbps之间为宜。每项作品须提交作品封面图1张(jpg格式,横版4:3,分辨率为640*480像素,大小1M以内)和作品的创意设计宣传海报1张(jpg格式,竖版2:3, 分辨率为2000*3000像素,大小3M以内)。

3.质量:作品画面清晰,层次分明,色彩自然,无跳帧、漏帧现象。声音和画面同步,音量适中,不失真,无明显过大过小或时大时小,无明显背景噪声。作品配音应采用普通话,音质清晰。如内容需要采用方言或民族语言,须加同期字幕,字幕大小适中,不能出现错别字。

4.摄制过程与作品内容中,如出现以下情况的,不予评审:

(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伦理道德、民族习俗或宗教信仰。

(2)存在人身、公共安全隐患。

(3)对动物、植物造成恶意伤害。

(4)对环境或文物造成破坏。

八、申报和评审

1.申报时间:6月4日至7月31日为上海地区活动的作品申报期,逾期不予受理。

2.申报流程:

参加活动的申报作品由辅导教师/申报学生于6月4日后在指定网站(网址为https://yxj.cacsi.org.cn)进行注册和登录,根据要求填写相关信息,提交作品和材料(见附表),并于7月31日前完成申报。作品一旦正式提交,不接受修改稿。

3.省级活动评审:

8月1日-8月10日,上海市青少年科普促进会将对作品进行资格审核、项目评审;8月11日-8月15日,公示省级活动获奖名单及推荐参加全国影像节活动的项目名单。

4.全国影像节评审:

(1)入围全国影像节活动的项目须于2025年8月27日前按照要求提交作品最终资料,省级管理员对本省推荐项目进行审核提交。

(2)全国活动组委会将组织影像、科学、教育等领域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对各省推荐作品按组别分类评审。根据成绩择优遴选部分作品进入终评环节。

(3)入围终评展映展评的作品需通过技能测试和现场问辩等环节参与评选,未能通过技能测试的选手将被取消参与资格。入围作品须由作者本人到场参加终评活动,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资格。组委会将根据评审结果,择优推荐星级作品在电视、报刊、网站等相关媒体平台播出或刊载。

九、表彰与奖励

上海地区活动设置特等奖及一、二、三等奖,发放获奖证书,部分优秀作品将获推荐代表上海参加当年全国青少年科学影像节活动,同时主办方也将根据各单位动员、组织及申报工作开展情况评出“优秀指导教师奖”、“优秀组织单位奖”若干项,并颁发获奖证书。获奖名单将在上海青少年科教平台(https://www.shqsnkj.com/)和上海市青少年科普促进会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

十、其他要求及说明

1.作品按小学组、中学组、大学组分别申报,不允许跨学段组队。

2.本次活动支持中小学等基层单位开展兴趣小组、社团活动等形式多样的科学影像创作实践,在活动中弘扬科学精神与人文素养,增强青少年的社会责任感和创新意识。

3.所有申报作品请作者自行妥善保存制作源文件。如需提交源文件格式,组委会办公室将另行联系上传。

4.组委会将委托专业机构对所有申报作品进行查重。凡属往届影像节作品或存在重复内容的作品,不得再次申报;一经发现,将取消相关单位及个人的参评资格。

5.主办单位拥有出版作品集、公开展映展示、宣传推介等作品使用权,但不作为商业用途,不再另行支付报酬。报名参与本届影像节视为同意授权主办单位上述权益。

十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程老师

电话:021-63392303

联系邮箱:shqkch@126.com

 

附件:1. 参评作品著作权声明表

    2. 作品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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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青少年科普促进会

    2025年6月4日